強生搬場公司簡介關于造貨運船的合同
[ 時間:2012-07-03 09:53 點擊: ]
強生搬場公司簡介關于造貨運船的合同
國際上訂造新船合同內容比較復雜,將標準格式的重要條款簡介如下:
I、船東和承造船廠主名稱、地址及經紀人名稱。
2、上海強生搬場訂造船舶的詳細規格和技術參數以及船級社(由船東指定船級社)應符合:①船籍國政府有關安全和設備法規;②國際載重線規定;③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規定;④蘇伊士運河航行規則;@巴拿馬運河規則;⑧國際通訊和無線電規定;⑦國際船員住艙公約規定;⑧國際貨物裝卸設備公約規定;⑨船籍國政府噸位丈量確定;⑩船籍國有關船舶其他規定。有關船籍國政府規定各種證書由船東辦理,有關國際性的證書由承建造船廠辦理并負擔費用。有關船舶的圖樣、材料、人工、建造應由船級社指派代表駐船廠監造、檢查、試驗,其費用由造船廠負擔。
3,舟合舶價格除應標明造船總價及備用螺槳、尾軸是否在內,并且還規定:
延遲交船,一般延遲30天以內不予調整船價,超過上述天數,每超過一天扣船價若干(如0.05%)。如果連續延遲多少天后,取消合同等.
噸位不足,少于某規定噸位,不減船價,否則扣減船價。如減少到一定限度以上(如400噸),船東有權取消合同和扣減一定船價,噸位超過不另增加船價。
4、監造和檢驗。強生托運公司的船東應派代表駐廠監造并應在安放龍骨前(如兩個月)書面通知并進咽廠,至到交船為止,并應該規定:
3、船舶修改及增加工程。經又方協商同意并對船價,交船時間,載重噸位作合理調整,
6、試航。船廠應在約定時間前(如一個月),如試航不成功,可再試航;仍不合規定,船東在5天內以書面形式表示拒絕接受,超過5天,認為船東同意接受。書面通知船東。船東超過三天不到試航地點,可自行試航,取得新船規范證明后,船東應接受。試航一切費用由船廠負擔,船東配備船員。試航成功,船東應在5天內以書面形式接受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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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