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搬場有限公司貨物運輸單填制規定
[ 時間:2011-10-19 08:53 點擊: ]
一、貨運單填制一般規定
(1)航空貨運單是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的運墉契約,也是進行運輸的憑證。
(2)每一批貨物或集合運愉的貨物均鎮寫一份貨運單。
(3)強生搬場公司貨運單的用途
①承運人和托運人締結運輸契約的書面證據。
②貨物交付后的收據。
③運費單據。
④保險證明(如托運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
⑤供向海關申報用。
⑥路單(WAYBILL)(便于承運人的發運、交付和聯運)。
(4)上海強生搬場的貨運單的有效期:貨運單續制完畢,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和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后即開始生效;貨物運至目的地,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貨運單交付聯(或提貨通知單)上簽收認可后,貨運單作為運輸的憑證,其有效期即告結束。但作為運愉契約,其法律依據的有效期應延至運輸停止后兩年內有效。
(5)貨運單號碼是貨運單組成的一部分,由兩組數字組成,第一組
”為代號,第二組為貨運單的順序號,由六位數字組成,使用時要按順序,不得跳號。
(6)貨運單一式十二份,三份正本(ORIGINAL),六份副本(COPY),三份額外劍本(EXTRA COPY)。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7)貨運單不得轉讓,對貨運單上注明的“NOT NEGOTIAB比”字樣不得隨意側改。
來源: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