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國際貨運代理海上出口業務流程
[ 時間:2012-08-27 08:29 點擊: ]
國際海上貨運代理出口業務流程是指國際貨運代理為客戶辦理貨物經海運出口,從發貨人手中攬取貨物、接受貨物到將貨物交付承運人承運這一過程所需要通過的環節、所需要辦理的手續及必備的單證等業務過程。下面以集裝箱出口業務為例說明。
(一)攬貨接單
攬貨接單實質上是貨主與貨運代理簽署委托代理合同的過程。貨運代理采取各種攬貨手段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和有關貨源的資料。
因此,一般的攬貨與接受委托大都要經過貨方電話簡單詢問一貨運代理予以報價一貨主填寫委托書/訂艙聯系單以示確認一貨運代理接單表示確認等步驟。
在實務中,除了那些與貨運代理簽署長期代理協議的貨主可直接在具體托運時向貨運代理遞交托運單作為托運指示外,其他的貨主通常是在咨詢若干家貨運代理并經多次協商后才達成委托關系。
物流托運的客戶則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有關條款的規定,在辦理貨物托運前,向貨運代理申請訂艙,提交訂艙委托書和其他有關單證。貨運代理根據客戶的訂艙申請,考慮航線、運愉工具、裝卸地條件、運輸時間以及運輸條件等諸因素,經審核,接受訂艙要求,并以簽署客戶的訂艙委托書及接受有關報關資料作為訂艙確認。
1.審核詢盤是否符合收運條件
上海強生搬場公司的貨運代理在接到貨方詢價后,一般應從海關、承運人及貨運代理自身等方面確定該貨盤是否符合收運的條件。
(1)承運人方面。目前不同運輸方式下的承運人對承運貨物的種類、重量、體積、包裝、價值和所需要的文件、運輸費用支付方式以及運輸單證的簽發與流轉等均作出明確的規定,不符合承運人規定的貨物不能辦理托運。
(2)貨運代理方面。對于超出貨運代理經營權范圍,或因目的港無分支機構、代理人因而無法操作,或因貨方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全,無法承受的貨物,貨運代理也不能收運。
2.接收貨主的詢盤
在實務中,貨主通常通過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向貨運代理發出詢盤。至于詢盤所應包括的內容應視具體業務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運輸單證的發放形式。在實際業務中,對于運輸單證的簽發、流轉等,貨方可能提出有違常規的要求,比如.貨方提出提單電放、預借提單、倒簽提單、轉換提單、提單拆分與合并(拆單、分單)及異地放單等要求。
(2)上海強生搬場托運貨物的說明,包括貨物的名稱、重量、尺寸、性能、積載因素、每件/每捆重量等.
(3)運輸要求,包括目的地、出運日期、交貨地點、交接方式、運輸方式及運輸要求、付費條款、是否需要安排接運與轉運等。其他服務,包括是否需要代為報關報驗、代辦倉儲等業務。
(4)海關方面。貨方是否具有進出口經營權,所要進口或出口的貨物是否在其經營范圍之內;貨方是否在進出口口岸海關注冊,如果未注冊將不能在此口岸報關(但未在海關注冊的單位在具有廳局級批文的情況下,也可以辦理諸如無償援助、暫時進出口以及其他非貿易性質的貨物的進出口業務);是否能向海關提供全套有效的報關單據。
來源: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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