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業的含義與法律特征情況
[ 時間:2012-12-06 09:48 點擊: ]
物流法律關系的主體有很多種,而物流物流企業是物流法律關系的重要主體。物流企業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組織,它對社會化大生產方式的構建和社會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物流物流企業對物流產業的發展同樣有很大的貢獻。那么什么是物流企業呢?
物流企業指的是依法成立并具備一定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服務的經濟組織。物流企業是一種社會組織,只不過這種社會組織的本質是以營利為目的。全面理解物流企業的概念,應該把握物流企業以下幾個方面的法律特征.
1.物流企業必須依法設立.物流企業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設立條件和設立程序才能成立。在我國,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才能獲得物流企業資質。我國的《公司法》、《個人獨資物流企業法》、《合伙物流企業法》以及相關的外商投資物流企業法律法規,都規定了各類物流企業成立的條件和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審查物流企業成立的條件,符合成立條件才能夠準予成立,并頒發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其實就是物流企業的“身份證”,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即該物流企業成立的日期。
2.物流企業是社會組織的一種形式。物流企業是一個組織體.是現代杜會中人們進行經營活動的基本單位,它是一個由一定的生產要素有機結合組成的集體,具有一定的組織形式。物流企業作為一個組織(或者說一個集體),要與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家庭聯產承包戶區分開。自然人是個人,而個體工商戶和家庭聯產承包戶則是自然人的特殊形態,它們與物流企業這類社會組織有不同的含義與法律地位。物流企業作為一類社會組織,也是社會大家庭的成員,應當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物流企業行為應當具有持續性,而不能是一次性或短期的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它不同于流動攤販、臨時搭伙、一次性交易等非連續、非穩定性行為。物流企業應當為社會經濟的穩定、有序發展提供支持。
3.物流企業的根本特征是營利性。物流企業是從事生產、服務等經營性活動的經濟組織。經營業務、創造利潤是物流企業設立和存在的宗旨。這一特征使得物流企業與不從事營利活動的其他社會組織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區分開。作為營利性經濟組織,物流企業從事的經營性活動既包括物質生產與銷售活動,也包括信息、技術、資訊、餐飲、娛樂服務活動.不管從事哪類經營活動,物流企業經營的目的都是為了營利。當然營利的結果卻不一定能夠讓每個物流企業滿意,因為有的物流企業最終以經營不利、虧損甚至破產而告終,達不到盈利的結果。因而我們應該把“營利”與“盈利”或“贏利”區分開。“營利”表達的是物流企業的初衷,即目的,而“盈利”或“底利”表達的是一種結果。
來源: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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